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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须与电商签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4-21 | 浏览次数:276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为打击电商、快递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要点》要求管理部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商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签署不得寄递侵权假冒商品的承诺书。记者调查发现,现阶段,快递企业和电商客户签订协议时都会承诺寄递的物品不是危险品,但此类承诺基本不涉及商品真伪和侵权问题。
 国家出台此项政策,表明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快递企业作为联系卖家和买家的线下纽带,在买家遭遇假货欺诈时,应当承担更多的义务。
 不过,记者发现,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快递企业和电商之间并不会签订此类承诺商品真伪的承诺书。
 在咨询了多家快递公司后,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商和快递企业在签订协议时普遍都会承诺邮寄的商品不包含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以确保运输途中人员和消费者人身安全;但是并不会签订诸如确保商品真伪和不签单知识产权的承诺。
 部分快递业内人士表示,采取签订承诺书的举措后,究竟如何真正确保快递企业在运输货物时运输的不是假冒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需国家和各管理部门通过立法和相关实施细则解决。